包头市昆都仑区2020年义务教育一年级新生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0-06-18 14:09:00
小学入学信息发布
原创
12011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自治区、包头市教育大会部署,巩固我区义务教育成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依规完成2020年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以县为主、统一入学管理”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统筹。以招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为主,合理解决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和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基本要求,采取“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招生工作在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私自招生,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昆都仑区教育局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招生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数据,自觉接受监督。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学区划分方案。在建楼盘、非普通住宅不划分片区。


(五)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的原则。根据包头市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改革意见,结合昆都仑区实际,稳步推进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工作。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昆都仑区户籍儿童、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接受学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和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招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或昆都仑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残疾青少年(15周岁及以下)和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方式


1. 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和小学升初中学生,原则上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和升学。当学校的学位供给能力达到极限仍无法满足划片区域内学生的入学需求或为进一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时,将采取“多校划片”“多校划片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2. 非昆都仑区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一安排入学和升学。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3. 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尽量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不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需要陪读的按规定由监护人进行陪读;对于不能到校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要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建卡工作,实施台账式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要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确保留守儿童按时入学。

4. 包头市蒙古族学校小学蒙语授课班优先招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符合接受蒙语授课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蒙语授课班原则上只招收本校的小学蒙语授课班的毕业生。入学对象由包头市蒙古族学校审核入学条件,经昆都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统一录取。

5. 新光小学、卜尔汉图小学的毕业生可对口直接升入哈业脑包中学。

6. 团结三小培智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特点和规模,由学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上报昆都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录取。

7. 包头市第六中学的初中双语班,2020年计划招收2个班、70名学生,由包头市第六中学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招生结果上报昆都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取。

8. 具有昆都仑区户籍或在昆都仑区居住的符合以下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由昆都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

②对昆都仑区经济社会、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

③其他符合优抚条件的人员子女。

9. 昆都仑区属地内的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全部纳入昆都仑区统一管理。民办中小学招生前必须公开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收费标准,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要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的网上预报名,按照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招生后必须公开招生结果,严格学籍管理。


四、招生程序


符合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下招生程序方可入学。(一)信息采集;(二)资格审核;(三)统一录取;(四)阳光分班;(五)录取结果查询。如未配合招生办公室完成以上招生程序则视为本年度放弃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的权利。


(一)信息采集


1. 网上信息采集


符合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由其监护人根据《昆都仑区2020年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昆都仑区2020年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信息采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在昆都仑区就读的权利。凡不符合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相关条件或信息采集时提供虚假信息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则不列入昆都仑区招生范围。


2. 社会报名


对象:具有昆都仑区户籍、非昆都仑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非昆都仑区户籍、学籍,但已取得昆都仑区居住证的小学毕业生。


时间: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0日


地点:昆都仑区教育局教育股301


所需证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非昆都仑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医学证明、小学毕业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昆都仑区户籍、学籍,但已取得昆都仑区居住证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身份证)、居住证、务工证明(昆都仑区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审核资格


符合昆都仑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预报名后生成的信息采集表规定的时间及所需的证件由监护人陪同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昆都仑区小学升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教育优抚政策人员子女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10日由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居住证、医学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小学)、父母工作证、军官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昆都仑区教育局教育股301进行资格审核。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视为放弃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的权利,不予安排学位。


(三)统一录取


昆都仑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的情况通过划片招生、电脑派位、对口直升、统筹安置等方式统一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