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以下顺序逐批录取,额满为止。
1.有房有户。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完全产权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房户截止时间均到2020年5月31日,2021年开始房户截止时间均为4月30日)。
2.有户无房。适龄儿童自出生起户籍就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按户口所在地确定学区。(集体户或户籍中途挂靠的除外)。
3.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住房,但户籍未迁入的,按房产登记时间顺序依次录取。
4.集体户、投靠户和挂靠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集体户或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且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
5.无房无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金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参加本市区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
对于未能进入申请学校,在区属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根据批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部分填报信息说明:
在报名时段内,报名信息错误可以及时变更。在填报过程中,如需要上传房产证、户口本等图片信息,请拍照后上传清晰图片。根据提示上传相应照片格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