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 2020-06-17 15:13:00
- 小学入学信息发布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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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20学年我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学龄儿童家长按时顺利地完成报名工作,今年和去年的区别是需要“网上预报名”,其他没有变化。特此公告。
具体涉及施教区的调整等相关招生政策,以区教体局文件为准!
绍兴市北海小学教育集团
2020年6月12日
一、招生对象
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新河弄校区需“有户有房”,龙洲校区和镜湖校区需“有户”或“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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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生
(新河弄校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有户,龙洲校区和镜湖校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有户或有户无房。三校区施教区住房产权取得与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6 月30日;如果是有户无房的,必须提交招生范围内的无房证明)
新河弄校区(住房在施教区范围内,户籍在老城区六街道内的适龄儿童)——西小路社区、铁甲营社区、北海社区、西园社区(除府山西路387号及以后单号和华越公司集体户及华越公司原职工宿舍产权住户外)、下大路社区(兴文桥直街以西区域)、火车站社区(车站路以西区域)。
龙洲校区——昌安社区、鞋子畈社区、乐苑社区、龙洲花园社区、蕺山社区、洞桥社区、永兴社区,润沁花园(户口在老城区的产权住户),灵芝街道后墅社区和段家汇社区(也可到北海小学教育集团镜湖校区就读。若选择到龙洲校区就读,需提供社区出具的原住民证明)。
镜湖校区——永兴居委会、横湖居委会、界树居委会、后墅居委会、段家汇居委会、澄港居委会、全心居委会、肖港居委会、安心居委会、小观居委会、曲屯居委会、洋渎居委会、蛟里居委会、永泰居委会、洛江居委会、润沁社区、天和社区(除越西路以西,洋江路以南部分)、大滩社区、外滩社区、墨庄村、梅东村、张市村、林头村、五峰村、潞阳村、潞庄村、前王村、水产村部分、灵芝街道集体户(居住在镜湖校区施教区内)。
2
借读生
(龙洲校区和镜湖校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无户。两校区施教区住房产权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6 月30日)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以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或公房申请入学的,需提交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监护人还须提供本人出生证明)、房产证件、父母婚姻证明、学籍信息表等材料。
(2)华侨子女、港澳台籍或外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交本人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出生证明、父母婚姻及工作单位证明、租房合同及居住证明等。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及亲属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4)父母双方长期在野外地质勘探、边防部队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本人及亲属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招生办法
入学对象监护人在手机中安装“浙里办”APP,打开软件后将左上角“站点列表”设置为“越城区”,搜索栏中输入“学生入学”,找到“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进行预报名。
预报名时入学对象监护人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按要求准确填写和拍照上传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再行提交。
除申请育才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外,越城区户籍的所有适龄儿童无论区外就读或申请延缓入学,均须在网上进行预报名,报名成功后向报名信息审核学校递交区外学校入学通知或申请延缓入学的材料。
发现存在信息虚假、伪造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各类入学对象需填写和提供的具体信息要求如下:
1
户籍生一(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户有房)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证明;
(3)房产证件;
(4)幼儿园学籍信息表(盖校章);
(5)以公房申报的,需提供家庭成员老城区六街道无房证明(含适龄儿童本人、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父母);家庭既有公房又有私房的,以私房所在地为准。
(6)三校区申报三代同堂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本人、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和父母在老城区招生范围内没有住房(产权住房或公房)(须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招生范围内无登记房产的证明,公房由区教体局负责核查);
二是本人出生时户籍即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从未变更。
三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地为本人出生至今的唯一居住地。
2
户籍生二(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户无房)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证明;
(3)本人及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和父母家庭不动产证明(无房证明);
(4)幼儿园学籍信息表(盖校章);
3
借读生(镜湖校区和龙洲校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房无户)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证明;
(3)房产证件;
(4)幼儿园学籍信息表(盖校章);
各批次入学对象报名时间:
批次 |
对象 |
预报名时间 |
第 一 批 |
越城区内幼儿园应届毕业生 |
6 月 19 日—24 日 |
第 二 批 |
非越城区幼儿园毕业的学生 |
6月 28 日—7 月 4 日 |
第一批预报名截止日后取得产权证、 户籍的学生等 |
★手机自行预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学校于6月21日一天进行现场指导,家长可于6月21日至各校区(请出示健康绿码、接受测温、戴口罩),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网上预报名结束后,预报名信息经学校核准后,统一按招生政策进行预录取,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已成功报名的适龄儿童也可在预录取工作后通过“浙里办”APP查询预录取结果。
学校在8月1日-2日组织现场报到,被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录取通知短信到相应校区现场报到(请出示健康绿码、接受测温、戴口罩),核验网上报名时的所有相关材料(随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预防接种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好:幼儿园学籍信息表(盖校章)、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提供本人出生证明)、父母婚姻证明、房产证件(无房证明)、预防接种卡。
三、其他事项
1.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后至户籍所在地学校递交本人申请书、病历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未申请缓学的儿童,在其第二年入学时将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2.利用伪造证件、过期权证等虚假材料入学的,一经查实,取消就读学区学校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材料提供人员的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涉嫌违法的,报公安部门处置。
3.其他特殊情况,参照有关文件和原则处理。